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组织采购合肥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单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3.项目预算:6万元。
4.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304号。
5.项目概况:为做好合肥市“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合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以巢湖等重点流域为重点,涵盖合肥市水环境重点流域及水体,编制合肥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保护区域水生态环境。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条件、资质和许可。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能够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可以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服务安排、服务保密措施,能够及时提供服务响应。
5.投标人对其履行本合同所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并为他们购买保险;如果投标人或投标人人员在工作场所内及其毗邻位置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6.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需求。
2.项目服务方案。
3.业绩和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5.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6.报价单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公告期限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在2025年7月2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提交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予接收。
******办公室(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星茹,联系电话:0551-******
七、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入围的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小组对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项目中标人。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八、公示
投标人中标后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十、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服务采购单位支付50%合同款,项目初稿完成经审核通过并印发后,支付剩余50%合同款。
附件: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表.docx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