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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肥东县、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治理范围:本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涉及新站区、瑶海区和肥东县三个区县。干支流治理工程起终点:
二十埠河(铁路街~南淝河口段)桩号K5+445~K26+923,治理长度21.48km;
三十埠河(长江东路南侧~大店路)桩号K0+961~K1+570、三十埠河(瑶岗路~二十埠河口)桩号K4+633~K8+952,治理长度4.93km;
小板桥河上游东支(临泉路~东西支流汇入口段)桩号K2+211~K2+380、上游西支(顺祥路~东西支流汇入口段)桩号K4+525~K5+190、小板桥河(新安江路~二十埠河口段)桩号K6+304~K7+650,三段治理长度2.18km。
河道治理总长度28.59km。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堤防工程:对防洪不达标段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包括堤防加高加固长约19.06km(其中堤防加培10.96km,防洪墙0.28km,加高或新建挡浪墙7.82km),另削坡退堤1.64km,抗滑桩2.57km,背坡挡土墙1.00km。
防汛道路工程:新建及提升堤顶防汛道路22.52km,拆建巡查道路0.2km。
护坡护岸工程:铺设草皮护坡18.06km;修复原生态护岸坍塌或破损段14处。
原污水管道迁改加固工程:对二十埠河右岸长临路至裕溪路段堤身内污水管线进行改迁,老管线封堵及加固长度约4.85km,堤后新建d400-d1400污水管道约5.13km。
建筑物工程:拆建堰坝2座,加固堰坝1座,拆除堰坝6座;17#、19#堰坝坝前清淤0.7km;拆建涵闸2座,拆除涵闸4座;拆除阻水桥梁史城桥1座,美菱桥及军民路桥剩余部分拆除;新建郎溪路、广德路排涝泵站各1座、6座排水防倒灌闸、2座小型排涝泵站及相应配套管网工程等。
信息化工程:为配套建设视频监视及水位监测设施,包括龙岗水位站升级改造、新建6座水位站、布设河道视频监测点30处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地表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混凝土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护坡护岸工程、清淤工程、建筑物工程产生的基坑废水。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产生的尾气、疏浚淤泥产生的恶臭气体、施工区柴油发电站废气、焊接烟尘、管道防腐废气和沥青摊铺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混凝土养护废渣、建筑垃圾、废机油、油泥及机修抹布及手套。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堆土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噪声。
陆生生态:本次工程施工占地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施工对土地资源的占用方面。工程所占土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工程施工占地将使土壤环境发生改变,造成被占地部分土地生产和使用功能的部分和全部丧失,改变了土地的利用格局,增加了人类对土壤自然状况的干扰程度。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占地对人工林木、农田、草地和动物栖息地造成破坏,临时占地随工程建成后将进行复垦或复耕。部分临时占地不能复耕成耕地原状,耕地生产力在一定时间内有所下降。
水生生态: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特点,本项目大部分任务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堤防加固工程、护坡防汛道路多在干地施工,本次工程任务中对水生境有影响的工程或施工环节包括:①河道清淤;②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围堰填筑、拆除重建等。
(2)运营期:
废水: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工程运营期废水污染源排放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拦污栅栅渣、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泵站的设备噪声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临时生活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实现对粪便、尿液等的无害化处理,并可循环用于冲厕;管道试压废水、基坑排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与清淤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经集装箱型式沉淀+调节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结构养护;施工区内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区域均设置隔油+沉淀处理的一体化集装箱型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临时堆土场底泥余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车辆的洒水抑尘用水。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严格落实施工过程“6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工地和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监控,定期公布监控结果;
燃油废气:优先选用新能源或者满足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禁止超载和使用劣质燃料;
底泥恶臭:灌排沟疏浚底泥经晾干后采用干地施工,疏浚的底泥由密闭运输车运至临时堆土场内临时堆存,委托专业单位及时清运。底泥堆存过程中应做好除臭措施,喷洒除臭剂,及时覆盖,减少臭气的暴露时间,降低臭气影响。
沥青烟气: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沥青烟摊铺过程历时较短,同时采取两侧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焊接烟尘:焊接工序产生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管道防腐废气:本项目所用管道在管道制造厂完成防腐工作,不需在现场防腐,现场仅为补口补伤等少量防腐。现场补口外防腐采用三层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补伤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或补伤片;热煨弯管用环氧粉末及厂家带的环氧涂料进行修补。管道补口补伤等防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气体如苯、甲苯、甲醛等。但由于刷漆废气量较小,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刷漆废气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垃圾收集桶,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河道清淤底泥运至临时堆土场内临时堆存,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堤防加固工程、建筑物工程区、生态修复区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一部分用于回填,未被利用的部分经密闭的渣土车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存,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用土。建筑物、临时工程拆建固废、混凝土养护废渣和施工建筑垃圾密闭的渣土车运至弃土场堆石区堆存,优先回用施工垫层,不能回用部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理;机械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定期清掏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收储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④噪声控制措施:
******居民住宅,设置双层移动声屏障的措施。
******************居民集中的施工段,在人们睡眠休息时间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同一施工段涉及多项施工内容时,避开同步施工,分项施工,避免增加噪声贡献值。
⑤生态治理:
陆生植物保护措施:生态避让、生态影响消减、生态恢复与补偿及生态管理措施。
陆生动物保护措施:避让和减缓措施、恢复与补偿措施、管理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受伤的野生动物尤其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救治。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避让、渔政管理和增殖放流。
环境敏感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禁止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桥梁工程、清淤工程、堰坝工程等工程施工围堰建议选用袋装土围堰,尽量减少围堰填筑及拆除过程中悬浮物的产生;在涉及的自然公园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牌。
生态监测。
减少临时占地,弃(取)土场、施工区等大临工程禁止选址于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内;对扰动土地、取/弃土区、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护措施进行监测,监控水土保持工程落实情况、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的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制备占压情况;临时用地表土单独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有效的复绿、复垦、复耕。
(2)运营期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乡镇公厕等基础设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废物主要为泵站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储于泵站内危废暂存设施,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水泵运行产生的拦污栅栅渣,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③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各泵站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泵站内合理布局,水泵设置独立设备房,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设置减振基座,设备房安装隔声门窗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对沿线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因素,针对不利因素,设计中提出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本环评根据评价结果补充了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关于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工程。
因此,本环评认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中心
联系人:董增林
联系电话:******
地 址:合瓦路271号合肥市滁河管理分局二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
邮 箱:******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征求意见稿(解压密码******).zip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zip
关于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公示的申请(解压密码******).zip
******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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