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澄清如下: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联合体申请的,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具备①,或②1111③):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投资、建设及运营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联合体申请的,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③联合体申请的,负责投资-运营的单位应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投资及运营两项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业绩(具备①或②):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联合体申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负责施工的单位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无。
(5)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其他:无。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采用联合体响应申请的应满足: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响应申请;④由负责投资-运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负责响应申请相关事宜。⑤采用联合体申请的,采购文件中关于资质、业绩、评分项等,只要求其中一家具备要求条件即可,特别指明除外。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二、采购文件第41页“3.2.3(1)商务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15分)”澄清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投资、建设及运营内容。每提供1个得7.5分,满分15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联合体申请:①负责施工的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3.5分,满分7分;②负责投资-运营的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投资及运营两项内容。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8分。①和②满分15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采购文件第41页“3.2.3(1)商务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9分)”澄清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4.5分,满分9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联合体申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时间为准),负责施工的单位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4.5分,满分9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求的,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调整为2025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26日10: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不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ahghjtweb/web/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p1/index.html)、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项目编号:AHJKY-2025-077)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