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050000AX005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高新审投备[2025]10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0.081公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新建管网主支线管径 DN1200-DN400,管道路由长度约10.081公里。管线起点为塘汉路、东江路交口西北侧现状 DN1200管线抽头后,建设计量井室,计量后缩径DN1000后继续向西敷设至厦门路,主线向南沿厦门路向南敷设至新北公路,路由长度3.8公里。沿途向四个锅炉房抽出支线,分别为:(1)在东江******有限公司,路由长度1.17公里;(2)在云山道与厦门路交口分别向东、西两侧抽出支线,东侧DN700支线沿云山道向东敷设至金达热力,路由长度0.666公里;西侧DN500支线沿云山道向西过新河东干渠后继续向西敷设至海缘西路,沿海缘西路向南敷设至海泰津热,路由长度3.56公里;(3)在新北公路与厦门路交口向东抽出DN400支线,支线敷设至河北路后,沿河北路向南敷设至裕川热力,路由长度0.885公里。2.新建供热首站4座,供热首站仅作为与现状系统隔压、调节、计量使用,建设地点位于现状4个锅炉房内。本工程仅负责设置一次侧板式换热器及调节计量装置,板式换热器二次侧管路及设备等不包括在本工程中3.新建计量井1处,建设地点位于东江路抽头位置,实现与北塘热电厂供热管网的计量结算。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塘汉路、东江路、厦门路、新北公路、云山道、海缘西路、河北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5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厦门路主线(A01-A1401)工程 招标范围: 厦门路主线(A01-A140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A01-A1401轴,管径DN1000。标段投资1600万元,工程规模644.5米
二标段:标段名称: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厦门路主线(B0101-B1001)工程 招标范围: 厦门路主线(B0101-B100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B0101-B1001轴,管径DN1000。标段投资1200万元,工程规模589米
三标段:标段名称: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厦门路主线(B1001-B2601)工程 招标范围: 厦门路主线(B1001-B260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B1001-B2601轴,管径DN1000。标段投资3900万元,工程规模839.5米
四标段:标段名称: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厦门路主线(B2601-C0301)工程 招标范围: 厦门路主线(B2601-C030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B2601-C0301轴、B36轴抽头、B37-B3702轴,管径DN500-DN1000。标段投资1600万元,工程规模872米
五标段:标段名称:海洋科技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工程厦门路主线(C0301-C2001)工程 招标范围: 厦门路主线(C0301-C200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C0301-C2001轴,管径DN1000。标段投资1700万元,工程规模932米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5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5日1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02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丛培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开发中心212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春景
电话:******-80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治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能源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宁
电话:******-820
传真:******
日期:2025年06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丛培德
电话:******-8033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开发中心212室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朱源、张梦男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宁海西路与黄山道交口海洋建设大厦3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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