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66KV输电线路代维项目
一、项目名称: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66KV输电线路代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质量指标、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66KV输电线路代维
******集团标准、规范:
参照执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等有关规程、规范中所规定的例行的、周期性的维护、维修和检查工作。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具备电力设施运行维护;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采购数量:1项
(四)服务地址:******有限公司
(五)质量、安全、环保、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委托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⑴定期巡视: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定期巡视由专责巡线员负责,一般每周期进行一次,其它巡视由运行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巡视区段为全线。
⑵故障巡视:是为了查明线路发生故障(接地、跳闸)的原因,找出故障点并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故障巡视中,巡线员应将所有的巡视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应搜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⑶特殊巡视:是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覆冰、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地震、河水泛滥、森林起火等),线路过负荷和其它特殊情况时,对全线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巡视,以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害。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⑷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是为了检查导线的连接器的发热或绝缘子污秽放电情况。根据运行季节特点、线路的健康情况和环境特点确定重点。巡视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⑸登杆塔巡查: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而对杆塔上部部件的巡查。
⑹监察巡视:运维检修部及以上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了解线路运行情况,检查指导巡线人员的工作。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巡视全线或某线段。
⑺故障维修:包含处理线路上的各类鸟巢或飘挂的塑料杂物等的清理工作,包含塔架混凝土基础遇雨水冲刷后的修复工作。
⑻其他维修:杆塔混凝土基础维修及填埋,杆塔(塔脚)接地扁钢搭接、填埋和接地电阻测试,杆塔框架固定螺栓紧固。
⑼林地巡查及树木砍伐:项目包括对线路所覆盖林地的巡视检查,当存在树木威胁线路安全时,投标方应及时上报招标方,由招标方配合,投标方负责与当地林业部门协商树木砍伐细则,由投标方负责树木砍伐的施工工作。
(六)验收标准:
参照执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等有关规程,验收报告以每月中标方提供的巡查维护报告为准。
(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方需根据巡视内容和结果每月出具纸版加盖公章的代维报告,涉及巡视、维修维护等工作时投标方应使用无人机等设备对线路导线、悬垂和杆塔框架等位置进行拍照或视频录制,将带有水印的相关影像资料作为附件同代维报告装订成册。涉及防雷接地扁钢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同当月代维报告装订成册。中标方应根据《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中的要求建立检测记录、运行维护记录等相关记录文件。如发生设备故障、异常及重大事故时,中标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提交上报黑龙江公司。
(2)当发生《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等相关规程、规范中未明确列举或未达到相应检修周期的维修内容时,中标方需根据黑龙江公司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或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超设计能力的负荷等)及第三方人为外力破坏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由中标方根据实际抢修工作发生的工作量向黑龙江公司申报预算(材料费、施工费、青苗费、材机调整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黑龙江公司按审定预(结)算向中标方支付费用。
(3)中标方在维护、维修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以保证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
(4)设备缺陷处理中标方按照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规定执行,具备带电作业处理条件的输变电设备缺陷,尽量采取带电作业的方式处理。中标方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向黑龙江公司提供正常(周期)检修工作计划,双方协商确定检修时间。
******集团黑名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须与招标方签订《安全环境管理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及环保职责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保障双方权利义务。
(6)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8)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 宋晓东 联系电话: 1******63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预付款,中标方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执行结束后,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在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剩余50%的尾款。
如遇国家税收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动,中标人需按照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相关指引填开发票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单位、金额、税率和备注等信息,合同不含税单价或不含税金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