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9月1日17:00)截止。现就招标疑问进行集中答复。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企业资格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4118.63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断面不少于 225.32 平方米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这个两个要求是必须为一个业绩中的隧道断面施工嘛,还是2个单独的业绩?
问题2.请问该项目入围业绩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否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118.63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且该工程内容包含断面不少于225.32平方米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问题1-2答复:上述业绩指标可在同一个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单项合同中分别具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单个类别规模要求。
问题3.招标文件没有具体的安全目标、环境管理目标,可否明确?
答:本项目要符合长沙市的安全和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目标:1.实现“零”事故、“零”伤亡双指标;2.不发生任何一起因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工人集体上访、讨薪、堵门等群诉事件;3.不发生一起对社会稳定和招标人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件;环境保护目标:1.严格按照长沙市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推进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创建“绿色示范工地”;2.严格按照“蓝天保卫战”规定的“8个100%”要求实施、监管到位,不发生一起长沙市蓝天办曝光案例;不发生任何一起一般及以上大气、噪声、水污染事件。
问题4.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我单位承建的城市道路改扩建、改建类工程类似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定义由机器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问题5.隧道断面面积如果不能在中标、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里体现的话,是否须要提供项目的竣工图纸及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来证明断面尺寸?
答:如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均无法体现隧道断面面积信息的,另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体现隧道规模信息的竣工图纸及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隧道面积等),并提交至投标人注册检录平台“单位业绩”栏目对应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问题6.道路工程-路基土石方数量表中废方平均运距21km,是否为业主指定消纳场。隧道工程外运其余土方是否也是按照该运距进行消纳。
答:本项目所有外弃土运距及消纳场按清单特征描述并结合合同条款约定综合考虑。
问题7.是否提供隧道段下穿京广铁路施工段施工时间及施工工艺,方便对交叉段施工界面进行划分及部署。
答:下穿京广铁路段采用D便梁架空轨道加固后带土顶进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暂无法明确。
问题8.工程进出场道路是否只有现状新电路,机场范围内道路是否可用。对于片区内其余乡道是否需要进行改造满足重型车辆行驶。
答:项目周边055县道及已交地范围内道路可作为进出道路。乡道未考虑改造。
问题9.隧道段坑内水位需降低8m,是否增加降水井措施。
答:隧道段基坑底部在施工过程中设置集水坑,并及时排水,其位置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和施工方案现场确定。
问题10.招标文件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118.63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断面不少于 225.32 平方米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市政公用工程隧道断面面积具体是否指隧道结构外轮廓截面面积?
答:本项目隧道断面面积(约450.63㎡)是指隧道结构外******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二、澄清部分
本项目所有外弃土运距及消纳场按清单特征描述并结合合同条款约定综合考虑。承包人中标后,承包人应编制土石方专项平衡方案,专项方案以优先片区内平衡为编制原则,并报送监理及甲方审批,审批后的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优化,并优化调整土石方平衡方案,承包人应无条件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9月18日9:00时顺延至2025年9月29日9:00时。
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025年9月11日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