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 2.3建设规模:一期建设新建智能温室大棚4栋,总建筑面积3997.92平方米,其中智能温室每栋长80米×宽12米,单栋建筑面积为960.00平方米,配套看护房4个,每栋长8.4米×宽4.7米,单栋建筑面积为39.48平方米,配套建设大棚及看护房内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06月30日,总工期249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 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xwdt/001003/******/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水务局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农村局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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