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2C0043 FS******250055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河塌乡毛岭街88号
成交金额:697448.55元
评审报价:697448.55元
评审总得分:8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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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宿松县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窦海波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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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邵磊、张晶晶、张晓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 收费金额:100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国有林场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园林路林苑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9 5653 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91 5506 3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 5653 7887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磋商业绩承诺函.pdf
公告.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